德签被拒,申诉后重新第二次签证,成功!,德签被拒,理由是未证明计划停留的目的和条件。未提供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用以支付停留期间内的生活费用。。。。。。递交有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靠。我自己分析了一下,我是全职太太没有工作,但是我忘记添加我老公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了。
还有我忘记把老公的机票行程单附加进去。另外,因为我算错了时差,所以可能第一天的住宿没有定。请各位帮我看看,是否是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我附加上这些忘记的证明,是否有希望申诉成功呢?谢谢啦 最新情况:第二次把老公的工作证明,薪金证明,承诺书(承诺会支付我在德期间所有费用)附加进去之后,通过德科再次递交签证,3个工作日,签证就到手了,非常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