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职业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有什么特点呢?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有什么特点呢?

全部回答

2017-05-04

56 0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讲解》中阐述道:“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可见,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损益是通过“其他业务收支”来体现,最终反映到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中。显然,应将该活动理解为“日常经营活动”,这与作为固定资产类的自用房地产(包括作为无形资产类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理念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后者的处理是通过“营业外收支”来体现,不形成营业利润,而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中。
    也就是说,针对企业的同一项房地产,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来处置,其形成的收益就构成具有很好稳定性的较高质量的营业利润;若作为非投资性的一般自用房地产来处置,其形成的利润就不能作为高质量营业利润的来源,这为利润结构操纵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因为针对一项房地产,到底作为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是根据会计人员针对其用途的不同进行职业判断得来的,该判断很难避免主观的随意性,这种主观随意性势必要延续到利润表构成上,导致利润结构被操纵。
    现举例说明。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会计资格考试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职业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职业培训
远程教育
自考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会计资格考试
会计资格考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