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电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需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数码照片。为保证照片的质量和大小规格,申请人本人可以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
3、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见本须知第二条)。
4、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员身份证件,委托书需要公证;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如证件遗失,需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全部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数码照片。为保证照片的质量和大小规格,申请人本人可以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
3、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见本须知第二条)。
4、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件;父母不能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员身份证件,委托书需要公证;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如证件遗失,需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因私应聘就业的,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特区政府签发的进入许可等证明复印件;被探望人是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的复印件。)
7、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8、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能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或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年度为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