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农场发展有什么特点?
农场土地私人所有1776年7月,美国政府宣布脱离英国统治而独立。在建国 初期,美国新政府代表农业生产利益者就主张美国发展为一个小 农业国家。这是因为在独立以前,美洲殖民地基本上是为宗主国 英国和法国提供农产品。 现代化工业在美国基本上是空白,因 此,独立后发展国家经济,首先是发展农业经济。而发展农业经 济,对于刚刚独立后的美国来说,除了丰富的土地资源几乎一无 所有。为了取得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新国家所需要的资金,大 规模出售公有土地,这就促使美国在建国初期就作出了把公有土 地分配(公有土地拍卖、出售、无偿赠与给私人),从而建立起 农场主自己拥有土地的家庭农场制度。 2。经营规模化和组织...全部
农场土地私人所有1776年7月,美国政府宣布脱离英国统治而独立。在建国 初期,美国新政府代表农业生产利益者就主张美国发展为一个小 农业国家。这是因为在独立以前,美洲殖民地基本上是为宗主国 英国和法国提供农产品。
现代化工业在美国基本上是空白,因 此,独立后发展国家经济,首先是发展农业经济。而发展农业经 济,对于刚刚独立后的美国来说,除了丰富的土地资源几乎一无 所有。为了取得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新国家所需要的资金,大 规模出售公有土地,这就促使美国在建国初期就作出了把公有土 地分配(公有土地拍卖、出售、无偿赠与给私人),从而建立起 农场主自己拥有土地的家庭农场制度。
2。经营规模化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经营规模来看,其发展与趋势表现为农场数目的减少和经 营规模的扩大。1935年家庭农场的数目为681。4万个,到1989 年减为214。 3万个,每个农场平均用地从1920年的147英亩 (约892亩)增至1989年的457英亩(约2 774亩)。
据统计,占 农场总数的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这里所指的大农场并非公司农场,家庭农场实际上也能像公司农场、 农工商企业一样适应大规模的经营要求。20世纪末,美国家庭 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 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
3。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美国把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 一两种农产品。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 原和西部山区主要词养牛、羊,大湖地区主要生产乳品,太平洋 沿岸地区盛产水果和蔬菜。
就是在这种区域化布局的基础上,建 立和发展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农场专业化是指一个农场只生产1~2种农产品。如专门种 植大田作物,专门种植蔬菜或水果,专门饲养牲畜或家禽。“二 次大战”以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大大 促进了农场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发展。
随着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农 业劳动力的减少,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农场主越来越无力顾及从 产前种子、生产资料的供应活动,产中作物生产活动和产后的加 工、运输、销售等活动,其中,分解出来的一些内容就让专门的 农业服务机构承担。
4。农场主拥有的其他土地权利是稳定而有保障的政府一方面握有较大的对农地的控制、管理和收益权利;另 一方面这种权利也并非是无限制的。首先,政府如果用于公用目的进行土地征用,必须征得社区 成员的首肯,并给予土地所有者以市场价值的补偿。
如果社区成 员坚决反对,土地征用也是很难实现的。其次,美国土地分区法包括土地使用综合规划的制定,也必 须召集社区所有的成员参与,在社区成员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才能 颁布土地分区法。而且土地所有者在分区法规定的范围内有充分 的自主经营和使用权利。
另外,政府要管理和调控土地的利用,比如执行土地休耕计划,减少或扩大某类农产品的生产等,联邦 和州政府只能通过农业支持项目来吸引农场主参加,并不能强迫 和指令农场主执行某个种植计划或调整其产业结构。
最后,土地所有者拥有对土地收益分配和处分的权利。同 时,土地所有者在土地转让、租赁,抵押、继承等各方面也都具 备完全的权利。正因为土地所有者具备了明晰的土地产权边界, 所以在美国,私有土地的侵犯行为和土地纠纷的案例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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