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的主要内容如下: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植物新品 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或者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请 求,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规定的,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予 以更名。 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更名的决定,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 告,并通知当事人。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的主要内容如下: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植物新品 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或者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请 求,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规定的,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予 以更名。
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更名的决定,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 告,并通知当事人。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