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薪休假我是倒班的职工,一个夜班
你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应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种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五天)。
因此,你的15天带薪年休假,不应该采用用四个你所谓的4个圆班替代。
至于“倒班职工平时是没有节假日的,那我们的休息日,和节假日用什么方法才能加到年休假里”问题,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是有严格规定的,即:综...全部
你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应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种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五天)。
因此,你的15天带薪年休假,不应该采用用四个你所谓的4个圆班替代。
至于“倒班职工平时是没有节假日的,那我们的休息日,和节假日用什么方法才能加到年休假里”问题,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是有严格规定的,即: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单位的计算方式应执行上述规定,否则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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