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双休
公司无论是否上市,都属于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即《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所以,从法律规定说,就是每周休息一天,“单休”。
但是,“双休日”也是有根据的——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按此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计算,如果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则应当实行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即“双休”了。
不过,该规定并...全部
公司无论是否上市,都属于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即《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所以,从法律规定说,就是每周休息一天,“单休”。
但是,“双休日”也是有根据的——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按此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计算,如果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则应当实行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即“双休”了。
不过,该规定并没有否定也无权否定法律的规定。请看《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从《立法法》的角度说,应该是“后法大于前法”,可是,“法律的效力大于条例或决定”。哈,有点儿矛盾了,让人无所适从啊。这在实质上是给单位行使的“自主权”的空间,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依然执行“单休”。
所以,你所在单位“单休”了,你也无法说他不合理或不合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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