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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方法可行吗?

房子是两年前男友家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结婚了,要把我作为共有人加上。 但据说加共有人的手续很复杂(因为贷款中,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所以男友说去做个公证,把这套房子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方法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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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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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_liu714你好: 添加共有人的手续并不复杂 更改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手续是相对复杂的 如果不去房屋管理部门做变更的话 你们二人要做一个书面协议 只要是你们真实意愿的体现 书面协议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是否去做公证都没关系的 但必须有你们的亲笔签字 代笔是不可以的 顺便说一句 你男友是个不错的人哦 祝你好运!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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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可以另做一本房屋共有权证,只要把你们的结婚证和房产证拿到房产管理部门就可以办了,虽然用房产作抵押,但银行不会直接扣房产证的,而是用他项权证的,但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已作抵押,另外我个人认为,如果刻意把房产证公证为双方共有的是不是有点伤感情了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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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付是谁付的? 还贷共同承担,说明这部分是夫妻共有,首付的部分为男方家的产权,把房子弄成夫妻共有,显然是侵占了男方家的权力。 现在的房价都是相当高的,首付也不是个小数字,对于收入低的家庭是一个很大的付出,把不应当是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是不应该的,也是不道德的。
     夫妻结婚后好好生活,将来至少有三套房产都是你们的,用不着现在想方设法地往自己身上多弄财产,现在弄这些不必要的事情,显然是伤害感情的。 当然如果是为了给离婚做准备,为了离婚时多分财产,这种情况另说。
   此房两人还贷的那部分产权理所当然是夫妻共有的,不用公证。     如果想把首付那部分也据为己有,那就要走一番脑子了。 如果想公证或者写个协议,那上面必须有男方家里的人的签字才能生效,实际上这等于男方家通过馈赠方式给你的房产,离开男方家里人的参与,这件事是办不成的。
  换句话说,如果男方家主观上没有这个意向,这将给平静的生活带来许多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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