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公产房过户

父母过世,共有四个儿女,留一公产房,其户口本下无子女,能否过户成四个儿女的名字。请教!

全部回答

2007-05-06

0 0
由各子女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由其生前同住的成年子女来承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007-05-06

154 0
公主房的产权是公家的不是这父母生胶的财产,因此也不能做为遗产继承。 公房的使用人与这房的产权单位是房主与承租人关系,以下由谁租用实际上是产权单位权利。但原则上谁交房租金,归谁使用,与户口没有关系。 “过户”是指有产权的私产房,没有产权何谈过户啊。但如有房改时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