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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急

  我奶奶刚去世,他有三个孩子:我爸爸、我大姑姑、小姑姑我奶奶这边总共有5个人分遗产:奶奶的弟弟、奶奶的姐姐彻底不要、大姑姑我、我妈、小姑姑我爸爸死前,我奶奶曾立好遗嘱:房子归我爸爸,剩下的钱平分。后来我爸爸死了,奶奶当着小姑姑的面把遗嘱撕了,后来告诉了我和妈妈。今天办完丧失后姑姑说:奶奶死前跟她说准备把房子卖了,然后带着房钱给姑姑,准备和姑姑一起住,不想给我妈留包袱。
  这件事只有姑姑一个人知道,她自己说的我和妈妈不想和姑姑闹将,可姑姑却把奶奶的所有证件拿走了,如果按姑姑说的,她是第一继承人,房子就应该归她了~还有个重点:我们孔家北京有份房产,祖传的,奶奶把房产证给妈妈了,我爸爸死后,我姑姑以我就住北京,万一有个政策要拆迁什么的,方便办手续,这件事连奶奶都不知道包括有放弃遗产想法的人,遗产有石家庄房子一套,北京房子一套,钱这遗产该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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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44 0
    根据《遗产法》规定,您的父亲、大姑姑、小姑姑为第一遗产继承人,如果爷爷不在世,那么,奶奶的兄弟姐妹无权参与分割遗产。无论证件在谁手上,只要没有亲笔书写的遗书,那么,您奶奶遗产只能她的子女均分。
  由于您父亲不在世,那么,这部分遗产顺序继承人是您母亲继承父亲的50%,您继承50%部分。  北京的房产如果是您父亲的房产证,那么,不参与遗产分割。石家庄的房子参加遗产分割。
  如果您小姑姑家庭情况不好,建议她参与分割。如果对方不满意这样的分割,可以到房产当地起诉。================2006。02。12 11:56看了下面部分网友的回答,我想纠正他们的错误: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问题中的儿媳显然对婆婆尽了赡养义务,因此,她有权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点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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