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分到父亲的财产吗? 我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所有财产归母亲,父亲净身出户带上我。我9岁的时候父亲再婚了,婚后他们买了两套房子还在按揭(其中有一套是继母的嫁妆),父亲因为怕以后自己过世会引起财产纠纷当时立了一份草拟遗嘱(还没有写日期的)遗嘱内容写所有财产与我无关(没... 我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所有财产归母亲,父亲净身出户带上我。我9岁的时候父亲再婚了,婚后他们买了两套房子还在按揭(其中有一套是继母的嫁妆),父亲因为怕以后自己过世会引起财产纠纷当时立了一份草拟遗嘱(还没有写日期的)遗嘱内容写所有财产与我无关(没有写明动产、不动产)都由继母分配。现在父亲因意外身故。
请问:我有权利分父亲的遗产吗? 展开 非常感谢两位的回答,再问一下,怎样才算是有效遗嘱,怎样分清父亲的草拟遗嘱是有效的。
首先要确定遗嘱是否有效,遗嘱有效的话就要按遗嘱办事;如果遗嘱无效,就依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你所述的情况属实,个人认为你父亲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他的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先分出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再将父亲的财产平分,换言之,就是你可以得到四分之一的遗产。 你父亲的"遗嘱"属于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全部
首先要确定遗嘱是否有效,遗嘱有效的话就要按遗嘱办事;如果遗嘱无效,就依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你所述的情况属实,个人认为你父亲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他的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先分出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再将父亲的财产平分,换言之,就是你可以得到四分之一的遗产。
你父亲的"遗嘱"属于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否则,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遗嘱的形式要件 公民立遗嘱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以下五种遗嘱形式: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民立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了证明,在审判中审判人员可以直接采证。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1:3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设立的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人录制完遗嘱后,见证人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明录制在音像磁带上,将磁带封存,并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
遗嘱人设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记录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由记录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于事后补记,并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保证见证内容的真实可靠。
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在上述五种形式的遗嘱形式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其证明的真伪直接关系着遗嘱的效力,关系着遗产的处理,因而.法律对遗嘱见证人有特别的要求。
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屙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二)遗嘱的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疾病,并不患有精神病的人,既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必须反映立遗嘱人处理自己财产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而不能以立遗嘱时该继承人的情况确定。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4.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只能就属于他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按照继承法第19条,第22条以及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若干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被继承人在受到他人威胁、强迫或欺骗下所立的遗嘱,由于其设立和内容都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因而无效。《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遗嘱继承,尤其是那种附有条件或期限的遗嘱继承和遗赠,不是无限制的,它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比如,某人立下遗嘱,以其妻不得改嫁作为继承其遗产的条件。
这种遗嘱明显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是无效的。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或权利进行处分,对他人、集体等所有有财产,无处分权,由此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就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所有权,因而妻子这部分财产的遗嘱是无效的。 5、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如果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遗嘱,当然无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