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什么意思?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资格及责任
1。 人数:最少要壹名董事。如没有申报,公司大纲上最先两名认股人视为董事。
2。 资格:18岁以上。非招股公司,可委任法人为董事。
3。 除权资格:有下列情况者,法院可颁布除权令,不得担任董事﹕
a。 触犯与公司成立、管理或清盘有关的严重刑事犯 ;
b。 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人;
c。 在公司清盘时,发现某人犯了与公司有关的欺诈罪行;
d。 曾任清盘公司的董事,不适宜再管理公司的人;
e。 犯了公司法的欺诈贸易罪的人...全部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资格及责任
1。
人数:最少要壹名董事。如没有申报,公司大纲上最先两名认股人视为董事。
2。 资格:18岁以上。非招股公司,可委任法人为董事。
3。 除权资格:有下列情况者,法院可颁布除权令,不得担任董事﹕
a。
触犯与公司成立、管理或清盘有关的严重刑事犯 ;
b。 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人;
c。 在公司清盘时,发现某人犯了与公司有关的欺诈罪行;
d。 曾任清盘公司的董事,不适宜再管理公司的人;
e。
犯了公司法的欺诈贸易罪的人。
1。 需要拥有股份:除章程另有规定外,无需拥股,也可担任董事。如需拥股时,必须受委任后两个月内购得股份。如在任期间,不符合拥股资格时,必须马上停止担任董事。
2。 委任:第一任董事可在公司章程中,注明或由公司认股人委任。其后的董事依章程之委任方式,通常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董事有变动时,要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
3。 辞职:除章程或合约另有规定外,可随时辞职。
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章程可能规定要书面通知辞职。
4。 革除董事:股东依法可以特别决议方式,提案革除董事。该董事在股东投票前,可有权书面答辩,并在股东会中发言。
5。其它不能担任之情况:例如没有拥股、破产、除权令、精神病、死亡、任期届满不参加重选等。
6。 剩余董事:当董事人数不足两名或不足法定开会人数时,两个月内要增聘董事。公司法规定剩余董事仍可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增聘董事(不能处理其它事务)。
7。 替代董事:除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董事权力转由他人替代。
通常要书面通知公司,并由董事会审批。
8。 执行董事( Managing Director ):除章程另定外,不得委任执行董事。
9。 禁止贷款给董事:原则上,公司不可贷款给董事或为董事担保或提供抵押品。
例外情况如下:
a。 股东会决议批准借贷;
b。 在某种情况下,可向董事提供资金应付公司之开支;
c。 在符合某些条件下,可贷款给董事购买或改善他唯一或主要住所。
10。
薪酬:章程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时,董事可以有薪酬。
11。 职责:管理公司日常业务。
12。 诚信原则:董事为公司之代理人,应遵照诚信原则,以公司之利益履行职责。
a。 不得以公谋私;
b。
不得以公司名义背着公司与自己做交易;
c。 董事自己与公司订立合约时,应向董事会说明情况;
d。 董事对涉及他个人利益的决议,不得在董事会上投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