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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评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事件

本人看法是: 一 此事件如果是属于“公共利益”再加上开发商有给予合理的补偿,扬吴夫妇就没理由不折迁。 二 或此事件并不涉及“公共利益”,只是商业利益行为,哪扬吴夫妇的私有财产,卖与不卖都是他们的权利,就算漫天要价也是他们的权利--虽然不合情理。 现在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判断这是否属于“公共利益”? 而我们也必须防止权贵阶层常常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肆意践踏普通民众的权益与尊严。 请大家说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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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7

61 0
    呵呵,深蓝做总结发言了,我也做个总结发言吧,到此为止。本来我是非常不愿和人打嘴仗的,因为我知道有些人素质很低,骂人的话相当差劲。我自己挨两句骂没关系,可我不愿让我家人也受牵连啊,我家里人招谁惹谁了?所以我轻易不和人吵架的。
  不过,有些时候形势比人强,没办法。我上爱问以来,好像能算上打嘴仗的只有两次,这次算一次。  上次是和为民大师说了几句,勉强也算一次吧。不过那次和为民大师辩的时候,为民大师可不像某人素质那么低的。
  很快问题被撤销了,撤销了就算完事,谁也不翻后账。后来在为民大师提的问题中,我的回答也多次被他采纳过。和深蓝这一次,在另外一道题里面我说他了,他也说我了,然后问题被撤销了。  本来题目撤销了就算完了,我也没打算再理他,可是深蓝却又在这道问题里面对我出言不逊,指名说“那个叫什么飞的”,我只好奉陪了。
   下边我把原来那道题里我们的原话放上来大家看看,在那道题里面是我先说的不假,但我从一开始到现在所用的可以算作骂人的词只有这么几个“无耻、无聊、无赖、泼妇”,而深蓝先生语言之丰富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我不想涉及其他朋友,所以只列出我和深蓝的话: 深蓝的回答:是维权还是无赖,现在下结论都早。关键是我们得到的信息不对称。 我评论:恕我直言,感觉你很无耻。 深蓝评论:恕我直言,感觉你很无知,无知竟然不知,也就是无耻了。
   我评论:亏你还知道信息不对称一词!在重重过滤之下透出来的信息已经把对当局不利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滤除了,即使这样我们也没有看到说那家人是无赖的信息,你还认为你得到的信息不够全面?是不是政府将其定性为无赖你才信? 我评论:呵呵,我无知不无知自己不知道,但我知道有知而泯灭良知更是无耻! 深蓝评论:我对你除了那句话再无更多的评论了。
    和你打嘴仗,没意思。 深蓝评论:看看和你的那几块料,要么说物以类聚呢。 ====================== 上面就是原来那道题里我们的原话。 ====================== 在这道题里,深蓝先生开宗明义就是“现在是被拆迁人以及被其笼络的媒体占有的话语权,这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条件,是无助于外界了解事实真相的”。
    我实在不知道深蓝先生要了解什么样的真相,更不知道被拆迁人是怎样能够笼络到全国这么多媒体的,想请深蓝先生提供点证据他也不愿或不能提供,呵呵。估计是一定要等到这家人被“法办”了,然后深蓝先生才会手抚胸膛,欣慰地说,呵,终于知道真相了。
   表达自己观点之后,深蓝先生又按捺不住自己的教养了,说“那个叫什么飞的”如何如何,以至于连月下独思都纳闷了“飞飞飞没在这里啊?” 深蓝先生前面说了和我打嘴仗没意思,对我除了那句话再无更多的评论了。
    可是,他还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又开始对我的攻击,真是自打耳光啊。 攻击我也没有关系,可是攻击手段实在是太不入流了吧?随便找几句: 理屈词穷这四个字是从某个坑里蹦出来的。
   否则我还得陪着你这厮在此磨牙。 你的驴友来了。靠,好蜜啊,还飞飞。你们不是背背的关系吧?(这两句话可能有朋友不明白,我解释一下。  当时有个朋友看不下去了,让我不要和他多说了,当然那个朋友说话也不好听。
  那个朋友称呼我飞飞,于是深蓝先生也不知道是根据其亲身体验呢还是根据其40多年的理论研究呢,反正就是开始充分发挥其想象力了。不过这恰恰反映了他所代表的某组织一贯的特点,想整谁便往谁身上泼脏水,进行人身攻击) 没大没小的,怎么连句人话都不会说了 嘿嘿。
    小子,有点心眼。 行拉,小子,别和我打嘴仗了,和我玩,你嫩点 我告诉你网上多的是,你自己不去找,是笨啊,是蠢啊,还是傻啊。 估计是从小没家教……我都替你妈着急。(深蓝先生,你提到我妈的时候就想想你妈就行了,你不想让她老人家生气吧?) 既然你连人话都听不听不懂(原文如此,并非我改动以贬低深蓝先生语文水平的) 我凭什么给你提供证据?你算哪块料? 呵呵,这就是所谓又有良心又讲天道又问心无愧的深蓝先生说的既理性又客观又谨慎的话。
     而且深蓝先生还有令人不解的地方,他说自己是教师,但说话风格却不像,动辄要收拾这个收拾那个,一怒就要收拾别人,不像是教师常说的话吧?他为什么要假装是教师呢?如: 我对疯狗向来是除恶务尽!一条已经被打出局了,下一条就是收拾你! 二氯二乙硫醚,我没得罪你,要想放毒一边去。
    惹恼了我连你一起收拾。 从上面的话里可以看出,深蓝先生似乎认为骂他的都是他得罪过的人,大概他自己就是这样吧,只要别人得罪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来骂的。啧啧,哎呀呀,难道在深蓝先生的眼里,观点不同都是因为得罪、被得罪引起的?他大概平常的时候经常收拾别人,习惯了。
    我倒想看看,深蓝先生怎么收拾“得罪”了自己的人。 深蓝先生一向以理性客观自居,却非常不客观地上来就说“现在是被拆迁人以及被其笼络的媒体占有的话语权”,但是却连半条被拆迁人笼络媒体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拿不出来证据只好胡搅蛮缠,扯东扯西,以至于技穷到只会说谩骂对方蠢、笨、傻的地步。  最后好不容易弄出来几条链接,还要多发几次来凑数,当发现那几条链接起不到作用时便打哈哈说自己本来就是骗人的,本来就是要让人上当的。
   没错,我是上当了,因为我原来一直觉得人不能深蓝到这样的地步,经过这一次之后,我知道了,有人是可以深蓝到这样的地步的。 深蓝先生说我对评论数字4294967295和对所谓笼络媒体的态度是一样的,没错,我知道这两个都不是真的,所以都希望深蓝先生能拿出证据来。
    对于那个评论数字4294967295,谁都知道那是系统错误,可偏偏深蓝先生不知道,还大叫大嚷“大家快看看啊。奇迹啊。这飞飞飞管理员就知道磨嘴皮子了,不干点正事啊!”明明下面只有两条评论,我让深蓝先生数清楚再说,可他就是连两条都数不清楚啊,只好承认“我确实还没数清楚呢”。
    其中有一条深蓝先生的评论,我说这个数字也有深蓝先生一份功劳,没错吧? 深蓝先生说“我们现在有的人,不读书,不看报,不学法,以为自己是个东西,信口开河,先不说学风的问题,这是人品差啊!”呵呵,莫非有的人既读书又看报又学法以至于以为自己不是个东西了么?再问一下,那些只会骂人的,人品如何? 深蓝先生说对刷屏的做法极为反感,可是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呢?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好,到此为止。我也累了,不会再和只知道胡搅蛮缠、无理谩骂的人费口舌了。

2007-03-26

45 0
那栋房子还有水有电有下水道吗?如果没有了那已是侵权了,这个谁来维护?将来盖成一个回子型的建筑,你没有阳光,没有出入口,你到那里去申诉?在这块土地上只有有个窝头吃(玉米面的食品)就不说话的愚民,而没有

2007-03-25

44 0
更深的蓝说: “现在是被拆迁人以及被其笼络的媒体占有的话语权......” 这句话不是一般的理性客观脑袋想出来的。

2007-03-25

60 0
    一、对待四川杨武、吴芳夫妇私房折迁的问题,称为“钉子户”的用词就不正确,就是对《物权法》中合法的私有财产应受到保护精神的曲解,仍停滞不前的思维方式。 二、这种矛盾是商业操作中房地产开发商团体(折迁人)与杨、吴夫妇等多位私房主(被折迁人)之间在利益诉求上的矛盾。
     三、中国的《物权法》的实质是各方利益诉求都予以保护,并且最终须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调解;同时,我国对物权的释解又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理念,是中国特色的,即国家和地方政府在须要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可以在必要时进行干预与平衡双方利益诉求。
  也就是说,在已有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并被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情况下,如有一方不接受或继续坚持,则会进行强制性的介入。  从现在的国情看,往往是弱势的被折迁户处于受制状况。 四、被折迁户的利益诉求,在今天《物权法》已走过艰难历程后被全国人大通过了,有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就应最大限度地考虑,以仲裁人的角色采取“阳光式”调解措施,全面平衡两方诉求。
   五、作为被折迁户,要求补偿的利益诉求也须合理合法并且还须综合考虑大局,应该理性的作出利益主张。   六、目前双方的矛盾关键点,是在折房还房问题上。被折迁户要求补偿的是门面房,这项应该满足,但是如何评估旧房和新门面房之间的差价,开发商作出适宜的让步,完全可以找到平衡点;被折迁户要求在原址上补偿门面房这条,应考虑和接受折迁方的诉求,因为整体工程不能被破坏,否则就失去了商业开发的意义,也就是只能另找别处安置门面房。
     可以预期,如果四川杨、吴夫妻与其他户主在共同协商修改诉求方案后;面对众多媒体的关注和广大网友的批评,作为该区房管局的任科长也会理智和冷静下来;而开发商们必定会要考虑适当让步来平息风波;至于区法院也会全面思考并不会急于出手强折。
   也就是说,必定会是和局,自动自愿折迁。  因为如有一方错走一着,都会受到高层的谴责和媒体与网友的指责。

2007-03-25

30 0
我支持不搬,我支持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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