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请问:这里是相对应的吗?即死亡一人对应全部责任,重任三人对应主要责任.还是死亡一人即可和负全部责任也可和主要责任相对应? 如果是这样对应:死亡一人负全部责任或死亡一人负主要责任,以及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责任或重伤三人主要责任。 为什么不说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个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呢?

全部回答

2007-03-19

0 0
对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不负责任. 法律的规定是严谨的,除了在数字上使用"以上","以下"外,一般情况下具体内容具体规定,不会用比较笼统的语言来表达.

2007-03-19

335 0
这样理解: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以及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