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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问题,请法律高手帮忙!

我想贷款买房子。首付我付,房产写我名。贷款我先还着,等我结婚后我和男友一起还。我想知道我们要是离婚了,这房子怎麽分?这种情况下婚前财产公正有用吗?我觉得财产公正伤感情。如果不做公正这房子还能是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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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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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你首付的部分,以及婚前由你自己偿还的贷款部分永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用你的收入还是他的收入都是这样。 如若离婚时,要先按你婚前偿还的钱数与婚后共同偿还的钱数的比例,将这房分成两个部分产权,即婚前你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两个部分产权。
  婚前你的个人产权部分是你的,与他无关。婚后部分的产权,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产权。

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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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购入房产,婚后夫妻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没有必要公证。你须保存好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房产证等(这些便是你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
  至于婚后男友一起偿还的贷款部份,如果你们离婚,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你应该将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支付给他。  请参考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然,如果不是顾及感情、经济等,公证未偿不可,公证后其证据得以固定。离婚时你可以直接以公证书主张房产为你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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