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十殿阎王说说看有哪些。
第一殿
*一殿秦广王。专司人间寿夭生死册籍。统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 石外。正西黄泉黑路。凡善人寿终之日。及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过两平之男妇。送文第十殿发放。仍投人世。或男转为女。 或女转为男。较量富贵贫贱。以了冤缘相报。凡恶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台。名为孽镜台。台高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上横七字。曰:孽镜台前无好人。押赴多恶之魂。自见在世之心之险。死赴地狱之险。那时方知万两黄金带不来。 一生惟有孽随身。入台照过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发狱受苦。
*如有世人。不忠天地生人。父母养身。非同容易。四恩未报。不奉勾帖。擅自轻生。自刎自缢。服毒投水等类。寻死者。除忠孝节义殉难为神之外。 ...全部
第一殿
*一殿秦广王。专司人间寿夭生死册籍。统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 石外。正西黄泉黑路。凡善人寿终之日。及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过两平之男妇。送文第十殿发放。仍投人世。或男转为女。
或女转为男。较量富贵贫贱。以了冤缘相报。凡恶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台。名为孽镜台。台高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上横七字。曰:孽镜台前无好人。押赴多恶之魂。自见在世之心之险。死赴地狱之险。那时方知万两黄金带不来。
一生惟有孽随身。入台照过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发狱受苦。
*如有世人。不忠天地生人。父母养身。非同容易。四恩未报。不奉勾帖。擅自轻生。自刎自缢。服毒投水等类。寻死者。除忠孝节义殉难为神之外。
苦因细小之忿恨。或因犯事发觉。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门灶诸神。即解本殿收入饥渴各厂。
*每逢戌亥。悉如临死痛苦。照样现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後。押魂归附寻死之处。
毋许受享羹饭纸帛。如知悔敛藏。不现形影惊人。妄寻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无牵涉之日。门灶诸神。仍将鬼犯解到本殿。转发第二殿。查校功过。从重加刑。另再递交各殿发狱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将此等言语唬诈。
虽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诸狱亦概不准减免。
*凡轻生已死之後。苦不敛形。致惊毙人者。即差青面獠牙鬼役。勾到各狱受苦。满日发入阿鼻大地狱。永远锁吊。不许超生。
*凡僧道得钱代人拜诵经忏。
遗失字句页卷者。至本殿发进补经所。各入黑暗斗室。内藏经忏。其遗失字句之处。概皆签明补诵设有灯盏。贮油数十斤。只用细线一根燃火。或时明亮。或时黑暗。不能一气即速补足。或系清修僧道。在生得人钱物者。
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妇。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经咒佛号。即有舛错遗失。重在诚心。而不重在字句。尼姑亦然。佛旨免补。每月初一日。接名载录善籍。
*世人若於二月初一日[秦广王神诞]。持斋向北誓愿诸恶不作。
将此转念。免入地狱。慈谕抄写成卷。普传世间。广劝男女。听信改悔。寿终。即命青衣童子。送往西方极乐之所。
第二殿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 石下活大地狱。此重纵广五百由旬。
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黑云沙小地狱
二名粪尿泥小地狱
三名五叉小地狱
四名饥饿小地狱
五名 渴小地狱
六名脓血小地狱
七名铜斧小地狱
八名多铜斧小地狱
九名铁铠小地狱
十名豳量小地狱
十一名鸡小地狱
十二名灰河小地狱
十三名斫截小地狱
十四名剑叶小地狱
十五名狐狼小地狱
十六名寒冰小地狱
*阳世如犯骗诱少年男女。
削发入空门。男女轻意剪丢自发。他人托交寄存字画经书等件。捏称遗失。图谋为已物。损坏人耳目手足。指下不明医药取利。不放赎壮年婢女。凡议姻亲。贪图财势。隐匿年岁。他家说合未定之先。确知或男或女。实有恶疾奸盗等项。
含糊不以实告。误人终身者。查核事犯多寡。年分深浅。有无延害变端。即令狰狞赤发等鬼推入大狱。另发应到何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三殿。加刑发狱。
*世间男妇。常将玉历说与世人知警。或玉历钞流传。
及见人有病者。医药相助。贫难者 粥。或施钱救济多人者。并悔前非。准照功过两平之例。余罪勿论。勾到之日。即交第十殿。发放投生人道。
*如能爱惜众生。不妄杀害。训劝儿童。勿伤昆虫。於三月初一日[二殿楚江王神诞]。
誓愿戒杀放生者。命终免入狱。亦即交第十殿发放往生福地。
第三殿
三殿宋帝王。司掌大海之底。东南沃 石下。黑绳大地狱。此重纵广亦五百由由旬。亦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咸卤小地狱
二名麻缳枷纽小地狱
三名穿肋小地狱
四名铜铁刮脸小地狱
五名刮脂小地狱
六名钳挤心肝小地狱
七名挖眼小地狱
八名铲皮小地狱
九名刖足小地狱
十名拔手脚甲小地狱
十一名吸血小地狱
十二名倒吊小地狱
十三名分骨[右加禺]小地狱
十四名蛆蛀小地狱
十五名击膝小地狱
十六名刨心小地狱
*阳世为人。
不思君德最大。膺位享禄者。不坚臣节。士庶不报水土之恩。妻妾负夫主。应爱继与人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过财产。负良归宗归支者。奴仆负家主。书役兵隶负本官管长。夥伴负财东业主。或犯罪越狱。及军流逃遁。
因管押求人具保。负累官差亲属等事者。久途而不忏悔。虽作善。发入各重受苦不免。
*如犯讲究风水。阻止殡葬。造坟掘见棺椁。不即罢垦换穴。有损骨殖。偷漏条粮。遗失宗亲坟冢。诱人犯。法。教唆兴讼。
写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据。捏造契议书札。收回钱债券据。不注不掣套描花押图记。添改怅目。遗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对事犯轻重。使大力鬼役推入大狱。另发应至何重小狱受苦。受满转解第四殿。加刑收狱。
*世人若於二月初八日[三殿宋帝王神诞]。
誓愿戒而不犯。即准转发。免进各狱受苦。
第四殿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东沃 石下合大地狱。此重亦广五百由旬。另有十六小地狱。
一名[上水下石]池小地狱
二名[蝥。
虫换足]链竹签小地狱
三名沸汤浇手小地狱
四名掌[左面右半]流液小地狱
五名断筋剔骨小地狱
六名[左金右 ]肩刷皮小地狱
七名[左金右端]肤小地狱
八名蹲峰小地狱
九名铁衣小地狱
十名木石土瓦压小地狱
十一名戮眼小地狱
十二名飞灰塞口小地狱
十三名灌药小地狱
十四名油 滑趺小地狱
十五名刺嘴小地狱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狱
*世人漏税。
抗粮。赖粗。用重秤。合假药。卖著水米。用假银。欠数钱。卖油粉 绫。刮浆布疋衣裤。路遇蹩废老幼。不即让行。暗占乡民及老幼肩贩便宜。受托寄带家书。不速交付。窃取街路砌就砖石及晚夜灯内油烛。穷不安分守己。
富不怜老恤贫。如有告贷。先已允借。至期空覆。致令误事。见人有病。家藏药食。吝不付给。良方秘不传授。煎过药渣。或碎碗料器等物泼置街路。无故养驴马诸兽。尿粪妨碍行人。故意荒芜田地。损坏他人墙壁。咒诅魇魅。
造言惊吓等事者。查核事犯之大小。令鬼卒推入各大地狱受苦。另再判发何小地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世人若於二月十八日[四殿五官王神诞]。誓悔不再犯者。免入本殿诸狱。如钞玉历全卷。或续加古今因果报应事件於各殿章句之後。
化人为善。遗传後世。使观见者从此改悔。他能免过。汝亦暗里有功。
第五殿
*五殿阎罗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怜屈死。 放还阳伸雪。降调司掌大海之底东北沃 石下。叫唤大地狱。
并十六诛心小地狱。
*凡一切鬼犯。发至本殿者。已经诸狱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无甚大过。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亳不作恶。尸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说在世尚有未了善愿。或称修盖寺院桥梁街路。
开河淘井。或集劝善书章未成。或放生之数未满。或父母尊亲生养死葬之事未备。或受恩而未报答。种种等说。哀求准放还阳。无不誓愿。必做好人。
*吾闻之曰:汝等。昔时作恶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补漏迟。
即如地藏王菩萨。大发慈悲。降谕量减抵免。吾等。汇集呈览。菩萨引同诸神。奏达天帝。加恩降旨。纂载玉历通行下界。颁发酆都。吾等各殿以来。年深月久。未有一个德行之人。乃能肉身进入冥途。授此玉历还阳而传世间警省者。
可见阴司无怨鬼。阳间少怨人。修德行之人。世间难得。今来本殿鬼犯。照过孽镜。悉系恶类。毋许多言。牛头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设之台。名曰:
*望乡台。面如弓背。朝东西南三向。湾直八十一里。
後如弓弦。坐北剑树为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为坡。砌就六十三级。善良之人。此台不登。功过两平。已发往生。只有恶鬼。望乡甚近。男妇均各能见能闻。观听老少语言动静。
*遗嘱不遵。教令不行。凡事变换。
逐件改过。苦挣财物。搬运无存。男思再娶。妇想重婚。田产抽匿。分派难匀。向来帐目。清揭复溷。死欠活的难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据证。彼此胡赖搪塞不逊。一概舛错。尽推死人。三党亲戚。怀怨评论。儿女存私。
朋友失信。略有几个。想念前情。抚棺一哭。冷笑两声。更有恶报。男受官刑。妇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业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 忽罄尽。作恶相报。非独阴魂。
*凡鬼犯闻见之後。押入叫唤大地狱内。
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诛心十六小地狱受苦。小地狱内。各埋木桩。铜蛇为链。 犬作墩。捆压手脚。用一小刀。开膛破腹。勾出其心。细细割下。心使蛇食。肠给狗吞。受苦满日。止痛完肤。另发别殿。
一名割取不敬鬼神猜疑有无因果报应等心小地狱
二名割取杀害生命等心小地狱
三名割取善愿未完诸恶先行等心小地狱
四名割取近邪悖谬习术妄想长生等心小地狱
五名割取欺善怕恶恨他人不速死亡等心小地狱
六名割取计较移祸等心小地狱
七名割取男子行强图谋奸淫妇女丧贞引诱曲从贪恋有无谋害等心
小地狱
八名割取损人利己等心小地狱
九名割取悭吝勿顾生死缓急等心小地狱
十名割取愉盗昧赖等心小地狱
十一名割取忘恩报怨等心小地狱
十二名割取好斗赌胜牵连延累等心小地狱
十三名割取骗诱惑众等心小地狱
十四名割取狠毒教唆已未能害等心小地狱
十五名割取嫉善妒贤等心小地狱
十六名割取执迷不改诽谤等心小地狱
*凡世人不信因果。
阻行善事。借名往庙拈香。论谈人非。烧毁劝善书章。礼斗食荤。厌恶人念佛诵咒。作佛事不斋戒。谤诽释道。识字人不肯将古今报应劝世等文。念诵妇幼人等听知。刨掘他人坟冢。填平灭迹。纵火延烧山林。疏防家丁。
失火延烧居邻。攀弓射箭放弹。诱逼疾病瘦弱人赌力。隔墙壁抛掷瓦石伤人。河荡药鱼。放鸟铳。做造丝网。黏竿。蹈笼。盐卤洒草地。死猫毒蛇等物不深埋。害人起掘。犯土丧命。冬冻春寒。垦掘地土。拆墙更灶。私僭官衔。
势占民地。填井塞沟。
*如犯前项等事者。赴过望乡台。发入叫唤大地狱。受苦之後。应该割碎其心者。押交各层小狱判发。受满转解第六殿。查封有无他罪。
*如世人在生不犯前项等事。或曾犯过。
於正月初八日[五殿阎罗天子圣诞]。斋戒誓不再犯者。不独本殿各狱之刑可免。并准咨第六殿轻减刑罚。
*除杀生害命。近邪悖谬。男子淫毒妇女。妇人贪淫悍妒。损他人名节者。愉盗昧赖。忘恩报怨。及在生执迷。
见闻劝善章句。不即改悔者。概不轻减。
第六殿
六殿卞城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 石下。大叫唤大地狱。广大五百由旬。四围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常跪 砂小地狱
二名屎泥浸身小地狱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狱
四名钳嘴含 小地狱
五名割肾鼠咬小地狱
六名棘网煌钻小地狱
七名碓捣肉浆小地狱
八名裂皮[上既下皿]擂小地狱
九名衔火闭喉小地狱
十名桑火[左革右非]烘小地狱
十一名粪污小地狱
十二名牛雕马躁小地狱
十三名[左金右非]窍小地狱
十四名[左金右豕]头脱壳小地狱
十五名腰斩小地狱
十六名剥皮揎草小地狱
*世人怨天尤地。
憎恶风雷。冷热晴雨。对北溺便涕泣。偷窃神佛装塑。法身内藏。刮取神圣佛金。妄叫神讳。不敬惜字纸经书。寺塔庵观前後。泼积秽物。供奉神像。厨灶不洁。不戒食牛犬肉[忘恩负义]。藏贮悖谬淫书不毁。涂扯劝善书章。
器皿雕刻太极图日月七星。及和合二圣。王母寿星。各上仙形相。绣织 字花样在於绫绢纱布神 。卧床椅桌。一切器用。升号字记。僭服龙凤衣裙。作践五谷。囤米望昂者。俱发入大呼唤大地狱。查出所犯事件。应发何小狱受苦。
满日转解第七殿。再查有无别恶。
*凡人在阳间於三月初八日[六殿卞城王神诞]。持斋誓愿。今後不敢再犯。并能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戒不交媾。立愿辗转劝戒者。准免以上诸小地狱受苦。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 石下热恼大地狱。周围广五百由旬。并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 衄自吞小地狱
二名[左片右列]胸小地狱
三名 腿火逼坑小地狱
四名 杈抗发小地狱
五名犬咬胫骨小地狱
六名燠痛哭狗墩小地狱
七名刖顶开额小地狱
八名顶石蹲身小地狱
九名 鸨上下啄咬小地狱
十名 [鱼换力]皮猪拖小地狱
十一名吊 足小地狱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狱
十三名抽肠小地狱
十四名骡踏獾嚼小地狱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狱
十六名油釜滚烹小地狱
*凡在阳世。
炼食红铅阴枣人胞。饮酒费用。较过本身日常应用银钱之数。抢夺。略诱。略卖。盗取棺内衣饰。取死尸骨殖为药。离散他人至戚。将养媳卖与他人为婢妾。任妻溺女。闷死私孩。朋赌分财掉帛。师长教导不严。误人子弟。
不顾轻重上下。拷打门徒婢仆致令暗伤得病。鱼内乡里。装醉违悖尊长。枉口嚼舌。尖酸搬斗。变生事端者。逐细查明。在此热恼大地狱内提出。发交何重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八殿收狱查治。
*人间服药。何物不可取用。
将禽兽虫鱼。活活杀命而治病。已大坏其心矣。乃服红铅。及妇人阴中之枣。胞脐之类。至不更坏其心。但食此等秽物。则口舌与妇女之阴户无异。虽在世多般行善。若诵经咒。非独无功。且有大罪。冥主断难宽贷。
*凡闻此劝者。
速宜戒之。只有买放生灵百万。或从今戒杀。每早漱口。念诵佛号。临终必有净孽使者。以灯照除臭秽得消前愆。人间有窃取被火烧死人骨。及私孩皮肉全身。制配合药。并窃死尸髑髅骨殖。买卖为药。更有遍偷成担。
坚实者。买卖为器具。枯松者。擂粉烧窑等用。
*如是之人。在於阳世。即行有功於世之事。勾入阴司。其功别抵他过。冥王谅不轻减。发入热恼大地狱。或再发入何小狱受苦之後。应知照第十殿。发往为人之时。
割丢耳眼手足嘴唇鼻孔之类。使其践缺一二件报之。
*如世人有犯过此等恶事者。即肯忏悔。永不再犯。若遇贫难死亡者。购买棺木。或劝助收殓多尸。其家灶神。於勾使鬼役牌票之上。点一黑点。到时。准免此报。
人间偶有荒歉之处失食倒毙。且有尚未气绝者。乃割其肉以作馒饼之馅。而卖与人食。心狠若是。
*凡割买卖人肉者。解到之时。冥王将交各狱添受诸刑。痛苦四十九日。应请加刑之後。知照第十殿冥王注册。
转知第一殿冥王。添列生死簿内。发生人道者。使为饿殍。畜生道者。使见[左食右穸]弃之食。难得入嘴。而饿死报之。除将此等罪魂。不准抵免下世受报之外。凡有误食之人。过後复食者。亦应报受下世为人。或为畜类。
使其咽喉作肿。腹虽饿极。饮食皆不能进而死。凡知觉而不复食者。情有可原。
*如遇歉岁。捐资赈济。或煮粥施食。或将升合之米给贫。或设姜豆浓汤。在於要路。以救片时。若能令人得此种种实惠者。非惟此过全消。
暗增今世现在之善报。更增来生之福寿。
*以上三条。系本殿文武各判会议二条。大狱使司。亦拟一条。各奏核入本殿议内。吾仍另录系各列司狱之所拟。附奏天帝批准。照拟并载玉历。通行各判司狱记名升赏。
复谕人间作孽之事。诸神固已逐件议拟。但尚有如军政公务仪礼。私造各违禁等情。其未能尽忠者。概遵阳世四大部州。帝王国法所定律例。治罪之外。倘有逃躲。移累他人者。并谕纠察速报等司。准诉显应。钦遵钦此。
*世间男妇。若於三月二十七日[七殿泰山王神诞]。持斋北向。立誓忏悔。钞传全卷。劝化人间者。准免本殿诸苦。
第八殿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 石下。大热恼大地狱。
此狱纵广五百由旬。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车崩小地狱
二名闷锅小地狱
三名碎剐小地狱
四名[左手右牢]孔小地狱
五名剪舔小地狱
六名常图小地狱
七名断肢小地狱
八名煎脏小地狱
九名炙髓小地狱
十名爬肠小地狱
十一名焚 小地狱
十二名开膛小地狱
十三名[左或右刀]胸小地狱
十四名破顶撬齿小地狱
十五名[左篦右立刀]割小地狱
十六名钢叉小地狱
*世人若不知孝。
亲存不养。亲殁不葬。使父母翁姑有惊惧愁闷烦恼等心者。若不速悔前非。懵懂日久。灶神先将此等男女。记名上奏。减除衣禄。听任邪鬼随身作祟。死後受过前殿各狱诸刑。解到本殿牛头马面。各卒倒拖鬼犯。掷入大狱受苦。
再交各小狱分别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转劫所内。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如有世间男女。遵信玉历。辄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八殿都市王神诞]。誓改不犯。并可无论日月早晚。对向灶神立誓。从今知改者。
临死本宅灶神。分作三等。或在额上写一遵字。或一顺字。或一改字。交勾使鬼卒。带至第一殿起至第七殿。即犯他罪。悉皆减半。免解本殿受苦。即交第九殿。查无放火阴毒等事者。随交第十殿分别发生人道。
*天帝加恩批谕。
再若钞传玉历。能使世间男妇人等知警者。自第一殿至第八殿。各苦悉免。九殿再查。如无过犯。即交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人道。
第九殿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 石下。阿鼻大地狱。
圜叠绕广八百由旬。密设铁网之内。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狱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狱
三名鸦食心肝小地狱
四名狗食肠肺小地狱
五名身溅热油小地狱
六名脑箍拔舌拔齿小地狱
七名取脑 填十地狱
八名蒸头刮脑小地狱
九名羊搐成醢小地狱
十名木夹顶[左白右差]小地狱
十一名磨心小地狱
十二名沸汤淋身小地狱
十一二名黄蜂小地狱
十四名蝎钩小地狱
十五名蚁蛀熬[左月右 ]小地狱
十六名紫赤毒蛇钻孔小地狱
*人间凡犯:阳世帝王制定刑法律例。
如十恶中之极恶。应得凌迟斩绞处决。死後受过前各殿诸苦。解到本殿者及放火焚烧房屋。制蛊毒。揉[左月右度]胎。吸脐气。耗童精。画春官。作淫书。含炼闷香。迷哑。堕孕等药。如犯此等事件之人。
*自闻此玉历章句。
若即劈板毁稿。焚方息念。不传邪术者。准免各苦。即交第十殿发放往生人道。
*如闻见此玉历章句。仍作此等事件者。自第二殿受苦起。至本殿加刑。添设极刑。用空心铜柱。链其手足相抱。 火焚烧烫烬心肝。
遍受小狱诸刑之後。落足发入阿鼻大狱。刀穿肺腑。自口含心。渐渐陷下狱底。受痛无休。直要到那被害者家家原业复旧。个个另投人身。所存画作及钞方。凡鬼犯亲手置遗。及辗转临描钞刻等物尽绝之後。方准提出此狱。
解交第十殿。发生六道。
*世人如若未犯此等恶端。且肯於四月初八日[九殿平等王神诞]。或於朔望斋戒立愿。收买淫书。春意邪术等集焚毁者。或钞传此玉历。展转劝化。至命终时。灶神於额端写奉行两字。
自第三殿至本殿。凡有别件各罪考功轻减。如富贵者。肯能严拿放火凶徒。并搜淫书刻板。示禁招贴。及遗害人间等物者。准 现世子孙科甲绵绵。凡贫难孤老之人。若肯勉力。央倩钞传玉历劝化者。准即送交第十殿。
发往福地投生。
第十殿
*十殿转轮王。殿居幽异沃 石外。正东直对世界五浊之处。设有金银玉石木板奈何等桥六座。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别核定。发往四大部州何处。该为男女寿 富贵贫贱之家投生者。
逐名详细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送呈酆都。阴律凡胎卵湿化。无足两足四足多足等类。死就为[上渐下耳][失魂鬼]。轮推磨转。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变换。为不定杀。为必定杀之类。概令转劫所内。
查较过犯。乃发各方受报。岁终汇解酆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