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主动离职的问题如某人在单位工作
你好: 这么晚才来回答你的问题,是因为一直在想你提问的目的。
1、“某人在单位工作,单位并不知起是精神病 ”:也就是说,此人一直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发觉此人有不适合其岗位、不胜任工作的情况,如此看来,此人即使是有“精神病”,也不是在录用时就有、也不是在发病期而且并没有影响工作。
2、“病人不想继续工作想辞职,单位应该有补偿吗? ”:
(1)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其辞职的表示不具有效力。应由其监护人向单位履行辞职手续。
(2)如果经鉴定不是精神病人:职工想辞职一般情况下单位没有补偿,但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时,职工辞职时单位应当给予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全部
你好: 这么晚才来回答你的问题,是因为一直在想你提问的目的。
1、“某人在单位工作,单位并不知起是精神病 ”:也就是说,此人一直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发觉此人有不适合其岗位、不胜任工作的情况,如此看来,此人即使是有“精神病”,也不是在录用时就有、也不是在发病期而且并没有影响工作。
2、“病人不想继续工作想辞职,单位应该有补偿吗? ”:
(1)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其辞职的表示不具有效力。应由其监护人向单位履行辞职手续。
(2)如果经鉴定不是精神病人:职工想辞职一般情况下单位没有补偿,但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时,职工辞职时单位应当给予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你说是“职工自己想辞职”:不管职工是否有病,主动辞职能够获得补偿的情况只有上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一种情况,但职工【因病辞职】却不是给予补偿的法定条件:对于在工作期间患病(包括精神病)的职工应给予的优待只能是:由单位给予法定的医疗期,如果经治疗能正常工作的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合同;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补偿。
但患病职工主动辞职,却不会得到补偿。
3、“需要如何鉴定是精神病 ”:是否精神病,不能只凭单位说、也不能只凭病人说:
(1)如果只是单纯想鉴定是否精神病: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7条来确认(内容楼上菩提树学者已经列出)。
(2)但是,我认为解决你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只是鉴定是否有精神病的问题:【关键是劳动能力鉴定】!即使是得了精神病,如果在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胜任工作,单位仍不能解除合同的。
4、“如病人直接不来上班,属于自动辞职吗? ”:不属于自动辞职,应是违法辞职,要对违法辞职给单位带来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
不管是否有病,职工辞职都应按《劳动法》(2008年1月1日前)或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如果是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病、丧失了行为能力,也应由其监护人向单位请病假。
5、如果楼主是职工、又想辞职:没必要再想精神病鉴定的问题:只要是自己想辞职,有病没病都可以、有病没病都应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有病没病都不会有补偿(除了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