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有什么区别?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 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广告费扣除比例...全部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 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广告费扣除比例要高于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仅为5‰,而广告费的扣除比例为2%。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按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
特殊行业的广告费可全额据实扣除。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第二,广告费有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优惠。广告费支出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内无限期的结转,这就形成了税款时间性差异,并可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而业务宣传费无此特点。
企业在考虑这两项费用支出时,应有所侧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