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相邻案件,一审没有请律师,判决下来我不利的话一定要请了。
邻居几年前就将我卫生间排污管用砖瓦泥土(靠近他家厕所,他厕所拆除)堵塞了,但当时我家还没在意,因为没有影响到我家生活。2006年1月,邻居在堵塞地打水泥路,这时导致我卫生间很臭,排水不畅,我与邻居经村镇司法所调解无效,他不准我开通排污管,说是他家地方,于是闹到法院。
此案是普通程序,但审限差不多到了,法庭还末下判决书。打电话问,法官说我早应该申请现场勘察。没有勘察记录会影响判决结果。
我提供的证据是:1、村镇领导允许我开通排污管的。
2、证明我排污管所在地是我家原责任田所在地(原田田规等)。
3、我屋土地使用证。
4、相片:污管所在地;工人在污管所在地挖了一个口子;工人施工的工具。
5、工人两次开通受阻的证人证言(工人没有出庭)
6、其它邻居打我的证据。
没有勘察记录会导致我败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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