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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购买二手房是否存在风险??

该房屋在明年的7月份房本即满5年,这样就可以不用缴纳相关的税费,这样可以节省相关费用。但是房主需要我在三月份的时候就交清全款,但此时不过户,并且同意我入住,并将房本原件押在我方,等到7月份时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的这种做法能否得到法律保护?比如房主在得到全部房款后是否仍然有权收回住房和房产证?是否双方签署协议或者公正书来保障我的权益?

风险还是有的,主要是如何约束原房主再次处置房子的问题。 除了签订协议,公证,拿房证外,还可以约定高额的赔偿金。还有一个办法来约束房主的另行转移房屋产权的行为,就是要求房主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要求将房屋的产权抵押给你,这样在设定了他项权后,房主就无法再次转移房屋产权了。

风险还是有的,主要是如何约束原房主再次处置房子的问题。 除了签订协议,公证,拿房证外,还可以约定高额的赔偿金。还有一个办法来约束房主的另行转移房屋产权的行为,就是要求房主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要求将房屋的产权抵押给你,这样在设定了他项权后,房主就无法再次转移房屋产权了。收起

2006-12-16 22: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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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安全,得不到法律保护。 你交完钱后,卖主办理房产证挂失,再拿去银行抵押套钱,之后潜水,你哭也没泪。 签协议什么的没问题,关键是你付款后,一定要立刻转移房产,才能避免风险。

完全不安全,得不到法律保护。 你交完钱后,卖主办理房产证挂失,再拿去银行抵押套钱,之后潜水,你哭也没泪。 签协议什么的没问题,关键是你付款后,一定要立刻转移房产,才能避免风险。收起

2006-12-16 2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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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收起

2006-12-16 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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