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特殊厂房出租如何规避风险

  我与4个人合伙租用了15亩土地30年,并投资15万元(总投资150万元)当然我是小股东。开办工厂半年后,由于管理不善,所有合伙人同意停止办工厂,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该厂设备及厂房。最近有一个客户要以20万元/年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10年,现在有部分股东同意出租,(理由是:这片厂房已经登出广告有8个月都没有成功出售\这片租赁土地,出卖厂房没有房产证)部分股东不同意出租(理由是:万一5年\10年国家强行收回租赁土地,我们承担风险太大。
  )我同意将厂房出租,但不知道怎样在合同中规避风险?2\这样房屋出租,资金回报率怎样? 。

全部回答

2006-12-13

58 0
     部份股东同意出租,部份不同意出租,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特殊的约定,你这件事就无法实施,因为这涉及到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取得一致意见。 请参考: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2006-12-13

66 0
不知道你这土地是向谁租的?土地虽是国有,但已经签订租赁条约,国家如果要提前收回使用权的话一般会向相关利害人进行补偿(在土地租赁期满之前).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还有,土地是不能买卖和出租的,但如果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话,可以进行承包经营.至于资金回报率方面,自然是由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般是按照合伙人的资金投入分配.即你只能获得十分之一的利润.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