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处耕地被政府拿来拍卖 卖了一千多万.只给了我们村三十几万.而且不赔青苗费.村上的人不愿意反而强制画押.我们该怎么办啊?
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耕地归农村集体组织(即村民集体)所有。如果说真的象你说的那样,直接由政府拍卖,则是政府侵犯了农民的权利。可以以村集体组织为原告以该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
此为民事侵权纠纷案。
一般地说这应该是为建设需要,由政府先行征用,在征用后另行招商,这是合法的。 招商所得是要部分上缴国家财政,部分地方财政留用的,不可能全部分给农民的。
政府征地应当依法给农民以补偿。这补偿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分为三种:一是征地补偿,是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委会统一收取,用于集体的公益事业;二是安置补偿,是给因征地失去土地的农民的;三是地上物补偿,主要是房屋、树木和你说的青苗等,这是给地方上物所有人的。
如果是政府征地真的没有给予补偿,你们可以向该级政府的上级政府反映,如果对上级政府的处理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政府。此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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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本无权“拍卖”农村耕地,这是你们村民共有的集体财产。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征用,但,不能强制“拍卖”。征用,要依法补偿,收入应当归村民集体所有,用于村民的实际损失补偿和因耕地减少而造成的损失和发展基金。 你们可以向上级政府、纪委、土地部门举报。 可能是一个违法占地、严重损害村民利益的重大土地案件。
为什么拍卖?情况不明。 农村的土地应该是由国家征用。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但政府征收应该有法律依据,或者相关文件,如果没有就是违法!政府也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补偿款的多少应该是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