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认识有快一年的时间了,在知道这件事之前觉得对方对我挺好的,我也挺知足的。十一云南行后发现他与其前妻有联系(我未婚29岁,他离异没有子女)。当即我提出分手,但对方发誓再也不给对方电话了,并且说认识我后只打了2次电话(都是他打给她的),原因是他曾跟我提到他与其前妻的争吵(婚后一直争吵),我说应该彼此让一步,分居之前他前妻把他们的存款都取走回娘家后,他如果还想挽回应该去找女方的话。
他听我说这些后觉得他当时对他前妻态度不是很好,所以才给对方打的电话,我们从云南回来后他也只是打电话问候一下她,看看她最近身体如何。我听后很不舒服,决定一定分手,不是因为一个电话,是我觉得他还想着对方,我不可以容忍,他们之前的事情我无权指责,但是与我交往时心里再关心别的女人,我受不了。
请教大家我是很小心眼吗?这件事后我看到了他的离婚协议书,女方提出很苛刻的理由,如青春补偿费等项目,把他们的存款都取走了,当时他们的房代还有很大一笔,因为房子首付是他婚前付的,女方没有要房子,但把全部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我觉得她对他很过分了,他为什么还觉得她对不起她呢?与他前妻相比我除了性格不是很外向,其它的包括工作,外貌都应该比他前妻强。
他现在很是后悔,说他做的很不对,愿意用一辈子补偿我,我怎样罚他都可以等等。请各位帮我分析一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