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的劳动派遣工我是一名2002
1、网通与人才交流中心(可能是它下面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下同)是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他们之间应签有劳务派遣协议。
2、你的用人单位是人才交流中心,与它签劳动合同,只与它发生劳动关系。 你与网通是用工关系。
3、过去民营企业为了管理方便,员工劳动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今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签两年。
4、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应有如下待遇: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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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通与人才交流中心(可能是它下面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下同)是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他们之间应签有劳务派遣协议。
2、你的用人单位是人才交流中心,与它签劳动合同,只与它发生劳动关系。
你与网通是用工关系。
3、过去民营企业为了管理方便,员工劳动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今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至少要签两年。
4、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应有如下待遇: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5、网通不能辞退你。人才交流中心可以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用工单位可以
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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