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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河北省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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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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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8、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9、医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10、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1、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   12、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13、医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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