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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分公司?

如何成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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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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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
  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书》,《指定(委托)书》?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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