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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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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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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  2%)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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