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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债权性质是什么?

海运提单的债权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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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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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其发展前景是当今航运界乃至整个国际贸易界关注的焦点。作为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提单用于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给提单持有人的凭证。
  基于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债的性质,实际体现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承运人之间基于提单签发和持有事实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提单债权关系。  关于提单的定义,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笔者认为,从提单所具有的功能角度出发予以定义当然也能揭示提单的性质,而将提单最终界定为一种“单证”,稍显宽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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