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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如何办理?

洛阳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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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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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单位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贷款条件规定的情形,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申请材料1。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信息证明; 2。身份证或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3。
  户口簿;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或其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 5。  首付款发票;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一张; 7。
  如有共产人的需要共产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 8。借款人填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9。借款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 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11。  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请按照上述顺序逐套整理好资料,贷款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以上所有要件需要核实原件。 (2)购房合同中有共产人时,需携带本人所提供资料的所有原件与贷款申请人一同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3)购房合同中共产人未满十八周岁,签订合同时由其监护人携带共产人正方型楷体章代签。   (4)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原件四份,委托书格式请登录www。
  lygjj。org。cn下载),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正方型楷体章。 (5)如若使用本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冲还贷款本金的,需携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账务专用章)1份。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开发公司或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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