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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设置医疗机构不得有哪些情况?

金华设置医疗机构不得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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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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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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