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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与撤销是怎样的?

咸宁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与撤销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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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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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心分别在市工行、建行、农行、中行设立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对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 2、单位和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一律设在中心。单位公积金帐号由中心统一编定,职工个人帐户以其身份证为帐号,暂无身份证的,由中心编定临时帐号。
   3、单位因撤销、变更、合并、分解后,需撤销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先到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销户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后办理。
     4、职工个人因各种原因退出单位(包括内退、下岗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个人公积金帐户暂时封存,调入新的工作单位或恢复上班后,由中心将个人公积金存款余额转入新的单位或恢复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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