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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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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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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的问题,首先在交强险中,交强险只在其保险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汽车车主还会投保第三方保险,第三方保险是否需要赔偿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来确定。
   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填补损失”的合同,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遭受损害时,保险人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
  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可以承担,在商业险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赔偿,但也不能绝对免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从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分析。财产保险合同以损失补偿作为其核心原则。   保险合同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承载着稳定社会、分散风险、使事故受害者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填补的职能。
  与此不同,买卖、租赁等合同纯属当事人意思自治,其调整的是交易关系,保障的是交易安全,故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通过主张违约金来弥补损失寻求救济。因此,“合同之诉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约束交强险合同,也不能约束商业险合同。
     其次,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特性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人身损失中的一个赔偿项目,其应与财产损失同质。
  而商业险合同承保的标的就是被侵权人因机动车侵权而造成的损失,因此精神损失实质上也是一种可以用财产来衡量的损失,即受害人因身体遭受机动车伤害而遭受精神痛苦,该精神痛苦是肉体创伤直接导致,可以用支付货币的方式来缓解受害人痛苦。
    如将精神抚慰金从损害中硬性剔除显然不符情理,也与侵权责任法倡导的“损害填补”原则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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