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应该如何进行?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里所指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2000年,省物价局联合省建设厅下发文件,对房屋租赁手续费作出修改,修改后的住房租赁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宗100元(一次性收取),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房租赁手续费为:房屋年租金2万元以下,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年的1。5%,房屋...全部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里所指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2000年,省物价局联合省建设厅下发文件,对房屋租赁手续费作出修改,修改后的住房租赁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宗100元(一次性收取),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房租赁手续费为:房屋年租金2万元以下,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年的1。5%,房屋年租金2万元以上,每件次房屋租赁手续费为年租年的1%,由出租人承担。
由于各地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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