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出国/留学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两种类型有什么区别?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两种类型有什么区别?

全部回答

2017-06-12

65 0
      1、香港法学的PHD与其他专业的PHD类似,均为偏重研究和学术能力的学位。PHD的硕士称之为MPhil,即哲学硕士。这种学位体制是沿袭英式的教育模式,一般MPhil需读两年,PHD需读四年。
  MPhil也可通过申请transfer转为PHD,此时只需再读两年即可拿到PHD学位。     2、SJD在香港是比较新的学位,沿袭于美式的法学教育体制(即JD->LLM->SJD)。
  SJD也属于偏重研究和学术能力的学位,如果读完LLM,SJD只需要三年即可读完。   3、香港法学博士学位的具体课程上的不同可以以港大为例,SJD与PHD的区别在于,前者需要修读8门法学院的课程,后者需修读3门法学院课程和4门研究院的课程;研究任务后者较前者重,因此在录取时对于申请人的研究能力也较为看重。
         香港法学博士学位在香港的大学中只有三个大学能颁发,因为香港只有三个法学院,分别在香港大学、中文大学和城市大学。三间法学院均设有法学PHD,除了中大之外,另外两个法学院还开办有SJD。
  PHD与SJD在学位上来说都属于博士层次,其申请难度和就读难度都差不多。学生毕业之后除了留港或回大陆从事传统的教研工作之外,也有去NGO、政府、公司和律所的,就业面较广。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出国/留学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