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普通发票是什么罪?
开假增值税发*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先来回答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大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它的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全部
开假增值税发*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先来回答什么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大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它的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如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最、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交易双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纳税款的填实情况。
主要有:(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其余的对不能反映纳税情况的有关内容作虚假填写。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l、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友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关于犯罪追诉数额,各地规定有差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指具有以下行为:(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