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内容有哪些?
第八条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 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一)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 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 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二)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 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i)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 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 进行标识。
(四)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 (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五)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全部
第八条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 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一)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 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 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二)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 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i)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 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 进行标识。
(四)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 (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五)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 (牌)进行标注时,应当在报检(关)单上注明。
第九条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 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XX销售(生产、加工、 使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