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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长呢?

韶关市医保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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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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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2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情况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参保人员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且退休当月在原单位缴费的,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所需费用原单位同意全部承担的,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或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按月缴纳。   所需费用原单位同意部分承担的,退休人员可将其承担的部分费用交予原单位,由原单位代缴。
     所需费用原单位不同意承担的,退休人员可与原单位协商将其承担的费用交予原单位,由原单位代缴;或由退休人员本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自行缴交。     (三)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四)国有企业参保单位,经批准实施改组转制、整体转让、关闭破产或其他形式实施“退出”安置的职工按以下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   1。  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2。移交社保部门托管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先按本人当年规定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
  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3。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人员,按市有关分流安置政策,在企业资产变现充裕的前提下,由职工本人申请并经企业(清算组或管理人)同意后,可参照上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的缴费办法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五)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实施“退出”的,参照第(四)项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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