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我在资料本市上一年
1、关于缴费基数问题。我们大连市规定:大连市市区按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县(包括县级市)里按大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缴费基数的,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费,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缴费基数缴费。 所以不管你单位把工资写得多么低,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
2、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合同期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单位说等试用期过了才签合同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拖延时间过长,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全部
1、关于缴费基数问题。我们大连市规定:大连市市区按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县(包括县级市)里按大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缴费基数的,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费,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缴费基数缴费。
所以不管你单位把工资写得多么低,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
2、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合同期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单位说等试用期过了才签合同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拖延时间过长,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前段时间的二倍工资。
3、至于留存的证据,凡是与你们福利有关的东西都应该留存。比如发工资记录,加班记录,签合同时间等。
单位不给正式的东西,多名同事的文字记录同样可以作为证据。
供你参考。
我说得就是新颁布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现在都是08年了,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行了,当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与单位争议太大,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争取他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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