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升学入学 高考

黑龙江东方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是怎样的?

黑龙江东方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是怎样的?

全部回答

2017-06-24

59 0
      学校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在校生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举报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46170。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高考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升学入学
高考
考研
小学教育
中考
高考
高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