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怎样计算?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9月1 日至2010年9月1日,平均每月工资1300元。2010年4月30日,由于各种 原因,公司提出与王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同意了,他可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办法,在2008年1月1日之前主要适用于原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是2008年之后签订合同,直接按《劳动合同法》 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则应该以2008年1月1曰 为分界线,进行分...全部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9月1 日至2010年9月1日,平均每月工资1300元。2010年4月30日,由于各种 原因,公司提出与王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同意了,他可拿到多少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办法,在2008年1月1日之前主要适用于原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2008年1月1日之后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是2008年之后签订合同,直接按《劳动合同法》 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则应该以2008年1月1曰 为分界线,进行分段计算,然后再相加即可。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自1995年1月1日 起执行)规定的基本方法就是,用人单位应裉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 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兰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违反和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区别如下。(1)《违反和解 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劳动合同终止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一律 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 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最多能得到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 法》除了对高薪特殊要求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外,没有时间上的上限要求。(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无论劳动者工资多 高,都要按劳动者自己的月工资标准支付。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该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年 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很简单:首先,要计算出劳 动者的“月工资”,即劳动者在劳动合伺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就是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按照下列方法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1)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按一个月:“月工资”支付经 济补偿,即工作每满一年,劳动者应得到相当于一个月的“月工资”。
。(2)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工作一年计算,计 算方法与(1)相同,劳动者应得到相当于一个月的“月工资”。(3)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月工资”支付赔偿 金,即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应得到相当于半个月“月工资”的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 的,都按工作一年计算,劳动者应得到相当于一个月的“月工资”)。
(4) 对于高薪劳动者的特殊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作为月工资标准,按上面的(1) ~ (3)方法支付 经济赔偿,但其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是最多只能支付十二个月)。
例如,甲在A市工作2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A市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1500元,甲某的月平均工资5000元高于月平均工资1500元的3倍 (4500元),因此只能以4500元作为月工资标准。
那么甲某应得到的经济补偿为9000元(4500元x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无论劳动者工资多高,都要按劳动者自己的月工资标准支付)。本案中,王某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工作了 4个月,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 给经济补偿金,即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300元。
王某在 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了 1年零4。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300元,剩下的4个月因为不满6个月,所以支付半个月工资650元。王某应得到经济补偿3250元(1300元+ 1300元+6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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