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间商铺,首付款已经支付了,剩下的就贷款,他说12月底银行放款,代理商说如果在银行放款之前把所有的钱全交齐,那么就要换和同,但是作废的合同要按一份50元的钱给代理商,当时我签的合同是一式五份,所以说我就要给代理商250元钱,我就想问一下,这个钱确实要交吗,还是代理商想赚我的钱,还有就是怎样判断代理商是不是骗子,因为合同上只写了开发公司的名字,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们代理商的名称是什么,有没有懂房产的朋友能否给点建议.
那你首先 应该去弄清楚代理商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啊 不能糊里糊涂的就把钱交了啊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 而是关于你自身权益的问题啊 我是这样建议的
那你首先 应该去弄清楚代理商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啊 不能糊里糊涂的就把钱交了啊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 而是关于你自身权益的问题啊 我是这样建议的 收起
第一个回答的啊哥,你的回答不用那么长吧???
首付一般情况了下都是3成的!还款的利息要根据你实际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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