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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私人之间侵犯的是公法上的权益时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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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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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的第三点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以上原理,“私人之间侵犯的是公法上的权益”,就是非法行为,而不是合法法律行为。 对此,根据情况,有的国家主动追究,有的受害人可以追究。

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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