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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是首善之区是否与宪法的公平性原则相违背?

因为大家应该公平地享有社会资源,如果凡事都向所谓的首善之区倾斜,评什么首善之区的人民和我们上一样的税???

全部回答

2006-10-03

32 0
  公共资源本身是稀缺的。   公平本身也是稀缺的。   利用稀缺的公共资源去追求公平,应当肯定。   只是在一个并没有完善或没有建立起制度化的社会,是否是合理。      

2006-10-03

19 0
借用李逵的话说:王法,王法,王法若还依得,天下岂不大乱了?

2006-10-03

18 0
现实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

2006-09-24

45 0
如果凡事都向所谓的首善之区倾斜,首善之区的人民先富起来了,交的税就越多。结果是:越倾斜》》越快富》》交税越多。那是一个良性循环啊。 当然这是政策,而《宪法》好象只规定:人民主权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依法治国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而没有公平原则,那是学术的观念。

2006-09-24

14 0
所谓公平,应该是竞争机会的公平,而不是天然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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