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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的面积

我新近买了一套楼房,建筑面积是99.58平方米 销售合同上写的是套内面积91.4平方米 而我实际的丈量面积是75.8平方米 我想知道国家规定的公摊面积比例到底是多少?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全部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的使用面积:住宅套内的使用面积,按《住宅建设设计规范》的规定计算。
    其他建筑可参照上述规范或按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二)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共用墙指商品房各套之间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
     共同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公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1、封闭式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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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4 2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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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全部

    参考资料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特别提示: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  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家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
    在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商品房如按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
  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幢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收起

2006-09-05 0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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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房子的时候,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公摊是多少么? 而你居然也没有问?

你买房子的时候,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公摊是多少么? 而你居然也没有问?收起

2006-09-05 08: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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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国家对这个没有规定 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加公摊 丈量的面积就是我们常说的地砖面积。套内等于地砖加墙体面积

可惜国家对这个没有规定 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加公摊 丈量的面积就是我们常说的地砖面积。套内等于地砖加墙体面积收起

2006-09-04 2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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