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诉讼材料如下:
(1)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4、户口本(有子女的);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2)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3)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4)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5)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有的法...全部
诉讼材料如下:
(1)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4、户口本(有子女的);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2)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3)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4)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5)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有的法院还有《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等文书)。
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
(6)一般来讲,自立案之日起1-2周内,案件会由立案庭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7)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会在1-2周内要求被告来领取传票应诉。
在被告领取传票后,办案法官可能会要求原被告双方来法院进行一次庭前调解。这次调解一般没有记录,只是口头询问双方的态度意见。如果双方愿意调解,法官可能会要求原告撤诉或者按照双方的要求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如果无法调解,法官一般会在1-3周内安排开庭(这个时间只是一般情况,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即使再迟些,也是合法的)。
(8)开庭至少3日前,法官会通知双方来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9)开庭时,原告被告须携带全部诉讼材料,并携带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一般是:1、书记员查验出庭人员身份;2、法官宣布法庭纪律(未经许可不准发言,关闭手机,等等);3、法官依次询问原告、被告是否申请法官回避;4、原告读诉状;5、被告读答辩状;6、法官依次询问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如都愿意调解并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同上面的第七步;如无法调解,则继续下面的步骤);7、原告出示证据并质证;8、被告出示证据并质证;9、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0、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1、原被告依次发表后辩论意见;12、法官宣布休庭,诉讼参加人检查庭审笔录,如无误,即签字确认(一般来讲,当事人每页都签字,并在后一页签署时间。
代理人只需在后一页签字并签署时间)。
(10)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11)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领取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
(12)当事人签收裁判文书。对于可以上诉的裁判文书,要注意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裁判文书会在后一页写明上诉期,裁定是10日,判决是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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