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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因病死亡厂里要赔赏?

上下班途中因病死亡厂里要赔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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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49 0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2014-01-10

31 0
深圳律师回复:很难。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工伤。当然,如厂里有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是可以得到保险理赔的。或者厂里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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