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家于今年七月份产一男孩儿,今天我哥哥去天津辖区派出所为此男孩子入户口,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我哥(亲哥)95年第一次高考,考了一所本省的城建类大专,父母觉得学校不是太理想,便没有让哥哥去读,于是哥哥只得复读,但是当时国家高考政策是:如果你考上了学没有去上,那么你就不能复读,如果被发现,将被取消三年的参加高考的权利,所以,在高中教书的二哥(叔伯哥)就帮着给我哥改了名,可能是缺乏经验,二哥在改名时将哥哥的姓也给改了。
哥哥就以改后的姓名继续参加高考,考入了沈阳建筑大学(原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哥哥毕业后到天津工作,结婚,生子,去给孩子入户的时候,户籍科的民警告知,不能按哥哥原来的姓(未改姓名之前的姓)入户,只能按现在的姓入户,可是妈妈和爸爸对此很难认同。按民警的说法,可以写明原因理由,呈上一些证明书,可是当时哥哥改名的时候本来就怕别人知道,怎么还会留下证明书,况且那种情况也不能说。
所以现在哥哥很迷惑,不知道此事该如何处理,希望各位有经验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能够帮忙解答一下,在此替我哥哥全家向您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