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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划经济,,什么是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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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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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经济--------指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计划经济被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这种观点的逻辑推理是:社会化大生产把国民经济各部门连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客观上要求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什么叫市场经济--------------大概一百个经济学家可以提出一百零一种以上的说法。  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私有制的经济;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价值经济。还有说是自发性的经济、竞争的经济、优胜劣汰的经济、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等等。
   应当说,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包括“私有制”的说法。但是这些说法都像是“盲人摸象”,都只触及一个局部,都没有总体的概括力。   市场经济就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经济。
   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其根本基础首先在于分工的普遍化。我们说,没有工业化就不会有市场经济。为什么呢?因为工业化、大机器生产才能造就社会普遍分工的物质基础。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不需要交换。
  最多是一家之内的两口子交换产品。  农业文明时代,农村妇女天天晚上摸黑纳鞋底也供不上一家人穿鞋。用机器生产,一个工人一天能缝100双鞋。现在工艺又改进了,不用缝制了,用胶粘。
  一个工人一天能粘1000双鞋。生产这么多鞋,当然不是他自己穿,或者给他家人穿,或者给他老板穿。干什么用呢?用于出售。就是交换。   分工还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基础。可分工引起的交换并非只有出售一种方式。
  计划经济下也有分工,但大量的产品是“计划调拨”的。不是真正的出售。因为“一大二公”体制下的传统理论认为,大家都是一家人,用不着算计那么清楚。“肉烂在锅里”。谁多谁少不都是“国家”的吗?或者说是“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吗?我们在改革的初期就开始力图打破“大锅饭”。
    但那个时候所说的“大锅饭”主要指企业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关系及其历史发展趋势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关系: 第一,从认识论上讲,主观和客观是可以相结合的,主体能够反映客体,在人的具有主观形式的观念中含有不以人、不以主体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如前所述,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自然历史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一种客观经济形式,“市场经济”是它发展到成熟阶段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形式,其经济运行规律和法则是可以被认识的,因此它们具有客体被认知的属性。
  “计划经济”由于自身具有形式上的主观性和内容上的客观性特点,表明它反映了人们从主观上想按照经济规律和法则要求办事的自觉性,是主观能动性的表现,至于能否做到这一点以及做到什么程度,这要取决于人们对客观经济规律认识的水平及科学性。
    因此从形式上看,“计划经济”具有主体认知性的特点。 由此可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在形式上不但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即存在着一种主体认知和客体被认知的关系,这就决定了两者完全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打上人类认识印记的社会经济形式,它是人们自觉实践的结果,本身同样具有客观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我们曾经使用过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现在有学者提出的“有计划市场经济”,应该说是一个科学的概念(根据上述分析,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本质区别)。
  它表明了这是人们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规律认识后的自觉实践形式,是一种由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调节的经济形式,意味着“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13] 。
    如果我们从解放思想,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来看,回避和放弃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还是可以理解的。即使如此,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嫌。但是如果从科学研究上讲,这两个概念无疑是正确的表述。
  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我们不能采取“因噎废食”的态度。 第二,从理论研究上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就是为了说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在西方国家它表现为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争论,而这场争论早在18世纪末就揭开了帷幕。
     自从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以后,“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得到了广泛传播,开始了经济自由主义由兴起到兴盛的发展时期,与此同时对它的批判也就并步而起,从而掀起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之间的历史辨争。
  这场争论发展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新自由主义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哈耶克与最早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波兰经济学家兰格之间的论战为标志,进入了第一次争论的高峰。  此后,在世界范围内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研究,即“国家干预”与“自由经济”之间的争论,就此起彼伏,经久不衰。
   在西方国家,三十年代以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成为主流学派,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反对国家干预、坚持经济自由主义的学派几乎被打入冷宫;六十年代以后,随着凯恩斯理论的失效,新自由主义学派逐渐占了上风。
    有意思的是,三十年代由于与凯恩斯论战,极力反对国家干预,主张经济自由主义而名誉扫地的哈耶克,40年后的1974年却因其当年的研究成果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奖,而此时的他早已转向了社会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
  哈耶克的获奖震动了当年的经济学界,使人觉得经济自由主义学派又回来了,大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势。   与此同时,不少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自五十年代以后,对形成传统的原计划经济模式进行了反思,分析出它的严重弊端,并且明确指出:商品生产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异己物,而是它的完全必要的有机方面;必须完全抛弃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是旧事物遗迹的错误观念,应该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此他们提出应该进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例如,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提出建立含有市场机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 ;捷克的奥塔•希克则指出,单靠市场或单靠计划都不能保证经济的有效和符合社会长远利益的发展,那种用市场反对计划,或者用计划反对市场的认识,都是形而上学的思想 ;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更是明确地指出:极端的市场经济和极端的计划经济都只有在一套有限制的假设条件下才能行的通,现代复杂的经济体系既不是市场也不是计划所能单独可以控制的,而是需要这两者结合起来加以控制 。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实践的发展,理论研究也必然会不断深入。20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一方面西方国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经济学家提出要重新认识市场经济。他们认为对市场力量的作用强调得似乎过了头,指出“自由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经济活动中的一切问题,市场不是万能的。
  因此他们在坚持“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强调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调节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形成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使社会经济活动缺乏活力,应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并且指出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这两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研究上,随着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无论是何种社会制度中都使愈来愈多的学者和经济学家由原来坚持两者对立的狭隘观念,转向了强调两者相结合发展的认识。
  这也是人类对如何组织管理好社会经济活动认识的飞跃和历史必然。 第三,从历史实践上看,“纯粹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们知道,在经济学说史上的重商主义时期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的初期,也是早期市场经济时期。
  它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重商主义思想指导下,强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并且制定了许多法令,因此这一时期是以国家干预为主的市场经济时期。按照本文上述的观点,也可以说这是最早的“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
    自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诞生以后,作为反对国家干预的“自由放任”理论占居了统治地位,强调政府只起“守夜人”的作用,这时是以“自由放任”为主的市场经济时期。即使如此,那些先驱者们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社会经济活动的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并且希望通过道德和法律来约束市场经济秩序。
    可见,这一时期所谓“自由市场经济”的真正含义是指将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减少到最低程度,是最少“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而那种“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不过是一种特定理论条件下的“海市蜃楼”,终19世纪整个之世也从未实现过。
  到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实施,造成了资本主义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应运而生。  此后,资本主义社会开始了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随着现代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政府不得不更多地承担起对经济发展的责任,因此,不断增强国家干预的计划性指导力度,又成为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
  即使在六、七十年代掀起了以“新自由主义经济”为导向的私有化浪潮,也并没有放弃“看得见的手”作用,搞什么“完全、彻底”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只不过是减少一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力度。  相反,在西方学者提出“重新认识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愈来愈走上了“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手,即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轨道。
  例如,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国的“有计划调节的市场经济”、日本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美国的“政府调控型市场经济”,等等。  所以,就连倡导“自由企业制度”的萨缪尔森这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在他的《经济学》教科书中也指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来就没有达到过自由放任(即政府完全不干预私有企业)的状态,“自十九世纪后期,几乎在我们所研究的所有国家中,政府在经济上的作用稳步增加。
  ”并且他把这种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形式称为“混合经济”[17] 。   在社会主义国家,自建立以来完全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所谓传统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否定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存在,但是并没有彻底废除和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事实上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补的经济形式。
  只不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使人们对商品货币和市场经济关系视而不见或是视而不曰。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这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愈来愈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它促使人们进行反思,重新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
  许多学者和经济学家认识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人来社会发展史上不可逾越的客观经济形式,并且明确指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它们完全可以结合起来。  因此,各社会主义国家从20世纪中叶起,陆续开始了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核心是解决和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走上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道路。
   纵观历史可以看出,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标志着人类对自身社会经济运动方式及其规律认识的深化以及调控能力的增强,使“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由客观的异己的力量,转变为要达到他们所预期结果的自觉手段,也是人类自身能力的发展 “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的历史开端。
    正如马克思预言的,随着人类自身能力发展的提高,在社会经济活动形式上就会表现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 。

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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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经济指以国家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计划经济被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这种观点的逻辑推理是:社会化大生产把国民经济各部门连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客观上要求它们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市场经济是承认并维护个别利益的经济 什么叫市场经济呢?大概一百个经济学家可以提出一百零一种以上的说法。  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私有制的经济;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价值经济。
  还有说是自发性的经济、竞争的经济、优胜劣汰的经济、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等等。 应当说,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包括“私有制”的说法。但是这些说法都像是“盲人摸象”,都只触及一个局部,都没有总体的概括力。
     什么是市场经济?其实很简单。市场经济就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经济。 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其根本基础首先在于分工的普遍化。我们说,没有工业化就不会有市场经济。
  为什么呢?因为工业化、大机器生产才能造就社会普遍分工的物质基础。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不需要交换。  最多是一家之内的两口子交换产品。农业文明时代,农村妇女天天晚上摸黑纳鞋底也供不上一家人穿鞋。
  用机器生产,一个工人一天能缝100双鞋。现在工艺又改进了,不用缝制了,用胶粘。一个工人一天能粘1000双鞋。生产这么多鞋,当然不是他自己穿,或者给他家人穿,或者给他老板穿。  干什么用呢?用于出售。
  就是交换。 分工还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基础。可分工引起的交换并非只有出售一种方式。计划经济下也有分工,但大量的产品是“计划调拨”的。不是真正的出售。因为“一大二公”体制下的传统理论认为,大家都是一家人,用不着算计那么清楚。
  “肉烂在锅里”。  谁多谁少不都是“国家”的吗?或者说是“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吗?我们在改革的初期就开始力图打破“大锅饭”。但那个时候所说的“大锅饭”主要指企业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
  其实原有体制下最大的“大锅饭”并不在平均主义的分配上,而在于否定等价交换的市场交易原则上。   市场经济下的交换就是“亲兄弟明算账”的交换。交易双方必须计较多少,必须维护自己的利益。
  人们都有在菜市场买菜,和卖菜的小贩讨价还价的经验。萝卜白菜的价格贵一毛钱,小贩的利益就多一毛钱。价格便宜一毛钱,买方的消费者利益就多一毛钱。谁的钱也不是白来的。 请注意,交换中这个“必须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非常重要。
    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一切规律的根本出发点。在所有经济学中,其实都存在一个无需证明的、共同的假定前提。这个假定前提就是,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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