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发生过女性强奸男性的案例吗
“八大事件”回放
事件一:
湖南一13岁男孩被其婶婶逼迫发生性关系达半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影响。一天,正在玩耍的13岁少年吴某被其35岁的婶婶宋某叫住,宋某让吴某帮她看家,吴某同意。
当晚,在宋某的逼迫和利诱下,吴某被迫和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宋某更是得寸进尺,以威胁等手段对吴某频频“性侵犯”。男孩的性格开始变得抑郁、暴躁,并对周围的人有恐惧心理。后来,吴某想逃离这种关系,但是宋某以将性关系“公之于众”吓唬吴某。 受到伤害的吴某没有办法,最后,走上了辍学的道路。
事件二:
近日,一哈尔滨男学生以其女教师“强奸”自己报案,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哈...全部
“八大事件”回放
事件一:
湖南一13岁男孩被其婶婶逼迫发生性关系达半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影响。一天,正在玩耍的13岁少年吴某被其35岁的婶婶宋某叫住,宋某让吴某帮她看家,吴某同意。
当晚,在宋某的逼迫和利诱下,吴某被迫和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宋某更是得寸进尺,以威胁等手段对吴某频频“性侵犯”。男孩的性格开始变得抑郁、暴躁,并对周围的人有恐惧心理。后来,吴某想逃离这种关系,但是宋某以将性关系“公之于众”吓唬吴某。
受到伤害的吴某没有办法,最后,走上了辍学的道路。
事件二:
近日,一哈尔滨男学生以其女教师“强奸”自己报案,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哈尔滨市某中学的张某身高1。
8米,是校内的体育特长生。由于自身相貌英俊和体格健美,张某俨然是学校的“明星”,但是这颗“校园明星”竟被一名年轻女教师“诱奸”,并很快沦为她的“性奴”,身心备受摧残。
2004年6月13日中午,刚走出教室的张某被一个黎姓的女教师叫住,并被带到黎某上课的教室,在黎某的引诱下,张某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黎某还威胁张某不要说出去。
此后,黎某更加猖狂,长期“性控制”张某。致使张某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并且身心俱损。张某家人咨询律师,律师称没有相关法律制裁黎某对张某的“性侵犯”。
事件三:
日前,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稀罕事”。
男青年王某屡屡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最后忍无可忍,向有关执法部门求助,却遭遇到了无法可依的尴尬,王某下决心控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时,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被弄得“里外不是人”。
事件四:
前不久,江苏苏北连云港某建工学院,一男生半夜起床上厕所,被四名女性强奸,阴茎软组织挫伤。
事后此男在医院治疗时对他的同学说,这四个女性可能不是同校的同学,很有可能是校外的“混混”。他的阴茎及其他部位的软组织挫伤是四个女性对他施暴的过程中硬拉、硬压所致。
事件五:
近日,记者频频接到一位章姓男子的电话,称自己身心已处在崩溃的边缘,他语气低沉犹豫,讲述自己是在中关村一家IT公司工作,由于是部门经理,平时压力大,同时应酬也多。
而家中的妻子并不理解丈夫,认为自己受到了冷落,经常是同他大吵大闹,上床睡觉时妻子想与丈夫尽夫妻之道,而他只想入睡,妻子不允,妻子将他两手反绑,强行为之。他自觉受到很大屈辱,为此他想离婚。
事件六:
北京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是一家以妇女心理咨询热线服务为主的机构,工作人员谈到女性对男性进行虐待的问题,印象深刻的是有位男子,经常拨打热线,讲其被一位年长女人包养,女人对其辱骂,殴打,甚至性虐待的情景。
事件七:
某机关内的申风(化名)拥有着名牌大学的学历,自是雄心勃勃,从踏进单位第一天起,上司柳霞(化名)就对他表达了格外关照。她还说如果听她的她会提他当科长。
他起初有过犹豫,但是在前途面前妥协了。
在一个办公室的角落里她不顾申风的抗拒,软硬兼施“强暴”了他。后柳霞希望他随叫随到,在卧室里,上司强行绑了他,开始用皮鞭抽打,并用滚烫的蜡油滴在其私处。他痛得失去了知觉,男性本能的自尊驱使他挣脱桎梏。
他在给记者的来信的结尾处这样写道:“我想告她,可是不知道怎样说给别人听。我想死,又不甘心。几天前心爱的女朋友也走了,我想我现在是对女人充满恐惧,可是谁又能告诉我该怎么办?”
事件八:
2005年8月29日有消息称,台湾26岁、80公斤“胖妞”陈嘉?,因涉嫌“性侵犯”未满14岁仅40多公斤的少男,一审以猥亵罪判刑7个月。
但高院认定新竹地方法院新修正的性交定义已包含女对男的状况,因此改以对未满14岁男子性交罪,重判她徒刑三年。
国外链接
案例
2005年4月28日的英国卫报报道,挪威首次出现女人强奸男人的案例。
卑尔根地区法院一名23岁的妇女因为强奸一名男子罪名成立被判入狱9个月。并向这名男受害人支付4万克朗(3340英镑)赔偿金。
2004年1月,31岁的男受害人和女强奸犯以及他的男朋友合租一处住宅。
有天晚上,这名男受害人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后来他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的女室友正在对他进行口交。一开始,这名女子矢口否认这一说法,后来虽然承认自己实施了口交行为,但她一口咬定那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名女子的行为给该受害人带来了巨大心理伤害,导致他出现失眠状况,对性行为失去了兴趣,更为严重的是,这件事让他失去了对人基本的信任。
2004年4月3日,南非东北部姆普马兰加省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强奸案:一名年仅22岁的小伙子在赴女友玫瑰之约的路上,竟然被4名开着豪华宝马房车的美女绑架,在郊区一个荒无人烟的墓地遭到惨无人道的“轮奸”。
疯狂的发泄之后,这4个号称“红粉帮”的女淫魔竟然不知廉耻地对这名受害男子说:“欢迎来到艾滋世界!”
澳洲昆士兰省一名女子被控以强奸罪,成为澳洲司法史上首宗女性强奸男性的案例。检察官韦斯顿表示,24岁的受害人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20岁的被告德维丝发生性行为。
案件发生在1998年8月,当时受害人在昆士兰省东南部一幢房子参加派对至通宵达旦,其间他被德维丝与另外两名男子用枪指吓,遭脱光衣服和绑在走廊的栏杆上,跟着德维丝便将他“污辱”。三人同样被控以强奸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罚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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