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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有权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吗?

老俩口有六个儿子,老太太在没有预留遗嘱的情况下 过世,那老大爷就是法定第一继承人对吗? 老大爷是否有权力自行将他们夫妻共同的房子过户给 其中一个儿子呢?这个行为需要知会或得到其他几子 女的同意吗? 或老大爷在有生之年预留遗嘱,死后将房产由长子 单独继承,其他几子女无权要求分割.这个行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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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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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涉及到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有两种形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的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儿女。也就是说,在老太太死后,老大爷和他的六个子女是平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过只是老太太的一半而不是全部财产。虽然老太太没立遗嘱,如果老太太在世时,只有大儿子尽了赡养的义务,而其他子女根本没有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老大爷在有生之年可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大儿子,但其他子女中有特殊情况未能赡养的除外。
  如家庭特别困难,或自身有残疾而丧失劳动力等。    这种情况的继承权不能被剥夺。如果六个子女是一样赡养的俩老人,而老大爷是出于偏心而立下的遗嘱是绝对无效的,否则,是绝对有效的。
  因为我国继承法还规定,就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只要在一定时间里赡养了老人,而其亲身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老人也可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赡养人,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则不能继承顺序来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006-06-26

不能简单过户 存在继承问题

2006-06-19

  遗嘱部分有效,即在对老大爷份额内的处分有效。 老大爷确实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他们的六个子女也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老大妈死后遗产的分割就象楼上"原告"老兄说的一样,最终老大爷拥有该房产的4/7的产权,而剩下的3/7由六个子女平分。
   老大爷死后,他的遗嘱如果合法,责任认定为部分有效,即对该房产的4/7的产权的处分应按照老大爷的遗嘱处理。而剩下的3/7由于不是老大爷的产权,所以他没有处分的权利,这部分认定无效。

2006-06-19

    遗产是由自己随便要给谁就给谁的,但前提是处理的自己的财产。而本案中老大爷处理了部分不是自己的财产,该部分无效。 1、老太太死亡,这必然导致遗产的分割,所以首先要对老两口的财产进行分割。
  共有的房产老大爷有一半份,而另外一半由6个子女和老大爷一起平均分配(因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三种人而不只是配偶),所以老大爷有房子的1/2加1/7的产权。   2、遗嘱是一个人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处理自己的财产等情况,只要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那他可以将自己财产给任何人,和其他人无关。
  所以这里老大爷遗嘱把遗产只给大儿子是合法的,其它子女没权利主张。 3、但本案中老大爷遗嘱中的房产其实有3/7是6个子女的,根本没权利把这些也用遗嘱给了大儿子。  所以这部分无效。
  其他每个子女都有权利主张属于自己的1/14的房产权利。若大儿子已经继承了,那可以起诉他要求补偿。

2006-06-19

父母、配偶、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具体遗产部分,配偶无单独处分权。遗嘱需要合法。 中顾网张松柏律师 湖南李凤祥律师事务所

2006-06-19

是的; 有,不用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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